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通知,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治理。
此次專項治理行動將嚴肅查處工程建設領域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筑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專業技術人員注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注冊執業資格證書等“掛證”違法違規行為。
專項治理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2024年8月至10月,由地方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及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對自查自糾期間主動整改到位的人員和單位,可視情況不再追究其相關責任。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將開展全面排查處理,重點核查注冊單位與社保繳納、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不一致等情況。
通知明確,地方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排查出的問題要及時調查核實;對存在“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罰;對排查中發現人員掛靠問題突出的單位,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其承建項目的主要管理、技術人員到崗履職情況進行排查,并依法嚴肅處理。
通知要求,地方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原則,依法從嚴查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對違規“掛證”人員依法依規撤銷其注冊許可,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對違規使用“掛證”人員的單位予以公開,并納入資質動態核查;對違規的中介服務機構要依法嚴肅查處,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發現存在“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告知其實際工作單位。(記者 唐培峰)